021-52527678           CHENJL5200@163.com
欢迎来到中昱知识产权网站!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将成语注册为商标,真的可以注册下来吗?
来源: | 作者:zhongyu88 | 发布时间: 1811天前 | 390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内涵,从古代承沿,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成语结构固定,朗朗上口,作为商标使用可以给消费者呈现亲切感和浓厚的文化底蕴,留下深刻的印象,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品牌的宣传效应。因此,很多企业喜欢将成语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但是将成语作为商标注册并非轻而易举,下面浅析一下成语作为商标注册的问题。


成语作为商标注册成功率不高

成语内涵丰富,指向性明确,易于消费者识别、传播,将成语作为商标注册,有助于品牌的识别和推广,成语也成为商标注册的热门类型。那些普通大众耳熟能详的成语,大都已经被广泛注册。笔者对大众化成语的商标注册情况进行初步检索,发现大众广泛知晓的成语的注册成功几率并不高。


比如,“吉祥如意”,该成语几乎涵盖了45个类别,申请注册数量为120件,但成功注册的仅为21件。



可能缺乏显著特征


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即作为商标注册,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法》对此进行了规定: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比如“大吃大喝”指定使用在餐饮服务上,就因为其仅仅直接描述了服务的内容和特点,单纯作为商标注册缺乏显著特征。

可见,部分成语作为商标注册可能因直接描述了商品或服务的特点而缺乏显著特征,能否予以注册还需要结合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考量。



部分成语会造成夸大宣传或欺骗性

对于夸大事实的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如果商标标识中存在夸大宣传或欺骗性的词汇,同样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商标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产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

比如“价值连城”“名列前茅”等,作为商标注册,可能会因存在夸大宣传或造成消费者对品质特点的误认遭遇驳回,选择此类成语进行商标注册要慎重。


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

不良影响,是指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或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一)篡改成语的文字构成

为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很多商家在商标名称上别出心裁。因此,不少申请人将成语进行字音、字义、字形的变造,希望依托原有成语的相关含义,结合变造后的音、形、意,突出显示商标的内涵,达到增强显著性的目的。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但在商标注册中却是不可取的。


在第15063832号“  ”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申请人主张申请商标有英文加以说明,与成语“心满意足”区别较大,不易误导公众对成语使用的认知,未造成不良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申请商标“”中的“心满意竹”由成语“心满意足”变化而成,其中将“足”换为“竹”,在成语构成、读音等方面均相近,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的“浴巾”等常用商品上,易使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规范成语的认知产生误导,扰乱了规范成语的使用秩序,从而判定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在第21536446号“有焙而来”商标的驳回复审案件中,申请人主张申请商标是申请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杜撰的具有实际含义的商标,其基本含义为“带着聚拢的创作精神而来”,与“有备而来”解释含义完全不同。申请商标的注册不会混淆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对成语中特定词汇的认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申请商标“有焙而来”是对成语“有备而来”的不规范使用,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对规范成语的认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总结:通过案例,虽然上述申请人借鉴成语的含义,并结合自身从事的行业创造出的词汇具有一定新意,但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容易导致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规范成语的认知,随意篡改成语中的汉字,会导致对成语使用秩序的破坏。因此,随意篡改成语的文字构成存在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二)不规范书写成语中的汉字

2017年《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将“不规范书写汉字”的商标明确列为禁止注册和使用的范畴,比如成语中的某个汉字缺少笔画,或者自行造字都属于不规范书写汉字的情形,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商标标识误导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对于汉字的认知,以保护中华传统文化。未成年人是社会公众的特定人群,在其接触到“不规范书写”成语中的汉字时,可能会误认为这是一种“正确的写法”,此类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发挥了对社会的负面作用,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图形化的文字

对商标中的文字进行艺术化设计,并针对商标中文字的偏旁部首或笔画进行图形化设计,既凸显个性、美感,又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是市场营销的常用手段。此类商标中的文字与规范文字的书写方式虽有所不同,但在其偏旁部首的图形化设计并没有改变原汉字认知习惯的情况下,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汉字的认知,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可以作为商标予以注册。



(三)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民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对于一些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词汇,同样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


比如“灯红酒绿”,为形容寻欢作乐的腐化生活;“纸醉金迷”为形容叫人沉迷的奢侈糜烂的环境;“花天酒地”为形容沉湎于吃喝嫖赌的荒淫腐化生活;“酒池肉林”为古代传说,殷纣以酒为池,以肉为林,为长夜之饮,指荒淫腐化、极端奢侈的生活。


上述成语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均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及社会大众公知的行为守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四)对政治产生不良影响

有一些成语本身含义上无不良社会影响,但因其后续实际使用具有的政治色彩,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可能会对政治产生不良影响。

比如“实事求是”,其自身含义为正确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但是,“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马列主义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已经上升为一种政治语言。又如“解放思想”,其含义是冲破传统的束缚,把思想从旧的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但是“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而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可见,上述成语既是典型的具有深刻历史渊源的成语,又是极富时代特征的政治语言。因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所具有的政治属性,如其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容易对政治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因此,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虽然成语作为商标注册具有普通文字不可比拟的优势,却也有很多难以逾越的障碍。在尊重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巧妙运用成语,可以让企业的品牌推广事半功倍。但成语由于其独创性不高,注册前景不一定理想。企业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设计出独创性较高的商标,可以更有效地提高注册成功几率。





—— End——

了解更多知识产权服务内容请关注中昱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