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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7年版权大事件!
来源: | 作者:zhongyu88 | 发布时间: 2283天前 | 2001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16日凌晨,新浪微博向所有用户推送了一条弹窗通知,更新《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其中,“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这一条款引发网友热议,被质疑为“霸王条款”。


9月16日凌晨,新浪微博向所有用户推送了一条弹窗通知,更新《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其中,“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这一条款引发网友热议,被质疑为“霸王条款”。


这一条款规定在一些微博用户甚至微博大V中炸开了锅,很多用户认定这是“卖身契”:明明是自己原创的内容,独家版权却归微博;以后授权第三方使用,居然还要通过微博的书面许可。

微博工作人员表示,该条款主要针对第三方恶意抓取行为,但在表述上确实尚需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协议,并及时告知用户。

点评:就像一个乌龙事件,此文一出,新浪微博受千夫所指,说明大家逐渐具备版权意识。

林志颖微博P照片赔偿34.5万



因认为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所使用的图片是篡改后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作者朱庆福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的运营方微梦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林志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110余万元。今年9月,海淀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林志颖赔偿朱庆福34.5万元。

朱庆福诉称,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在新浪微博中,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发布一条图文微博,微博配图是篡改后的涉案作品,并将涉案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自己的头像并进行裁剪。

点评:史上最贵PS,用PS照片需谨慎啊!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    谁都不是赢家



大都知道,《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是荷兰Talpa公司的,先由灿星公司引入版权,一度在浙江卫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火爆姿态,但是由唐德影视介入后,《中国好声音》就不那么好了。

首先是原来的名字改了,改成《中国新歌声》。其次是唐德即使拥有真正的《中国好声音》版权授权也一直没有播出过,今年又因为拖欠荷兰公司的版权费尾款,荷兰公司单方面解约了。

12月6日,中国好声音的原版权方荷兰制作公司Talpa发布声明表示,将并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

点评:不是原创版权有点任人宰割的意思,所以《中国好声音》或者《中国新歌声》的黄金时期已然过去。

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版权登记所需周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