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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标抢注现象引发的关于姓名商标审查的思考
来源: | 作者:zhongyu88 | 发布时间: 2067天前 | 271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网络上有一个很火的词“skr”,“skr”这个词经综艺节目宣传、说唱歌手迅速走红于网络。很快就有申请人将“skr”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同样在今年火遍网络的还有一个词“佛系”,“佛系”火了之后,商标注册界也随之引来一股潮流。


(佛系所注册的商标)

无独有偶,近年来,在我国,抢注热门词汇、抢注名人姓名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有数据统计,以刘翔作为商标申请的达48件、林书豪209件、姚明110 件、马云40件、王石25件……前段时间,著名表演艺术家六小龄童在发文批评其姓名遭恶意抢注,近期也发生了网红“PAPI酱”注册自己姓名商标,却因遭在先抢注而无法注册的诉讼案例。

除了抢注流行词汇或名人姓名作为商标外,“抢爹”注册商标的现象都时有发生。一位行业工作者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来自广州的申请人,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注册申请 了“马来法”“马陈术”“马曼琳”等商标,当这一系列以姓氏作为首字的商标映入笔者的眼帘时,出于商标审查职业的敏感性,该同行决定通过网络查询该文字是否有特定的含义或出处。经搜索确认,上述文字与著名企业家马云的父亲以及著名企业家马化腾的父亲、女儿的姓名相同。



为何不断有人“狐假虎威”式的注册名人姓名商标或以热门词汇作为商标呢?
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以姓名或热门词汇作为商标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所以申请人抱着“法不禁止皆可为”的心态去打法律的擦边球。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经济利益的驱使。商标申请人想利用名人效应“搭便车”或通过注册热门词汇“走捷径”,这属于投机行为。相当于直接拥有了一个驰名商标,省去了许多对商标的市场宣传运营过程,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更有甚者,以注册成功的商标为条件,向姓名权的权利人索取高价转让费,直接获利。
虽然这种恶意抢注行为不违反法律,但会带来很多不良影响。它不仅侵犯了名人本身的姓名权甚至名誉权,影响到名人的形象,或者因高价转让给真正的权利人造成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它还会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名人本身经营或者授权他人经营 的,并基于对名人的好感而购买该商品。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
基于这种现象,近几年监管部门也在加大对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采取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采取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来彰显法律尊严,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近年来商标审查更严格了。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文化的符号。显著性、独创性是其核心。一个品牌的成功绝对不来自于冒充他人或投机行为。要想在消费者心中树立屹立不倒的品牌形象,必须通过大量的资本投入和长期运营。望广大商标申请人重视注册原则,还市场以公平竞争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