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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案例完美诠释什么是商标近似!
来源:中昱知识产权 | 作者:中昱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002天前 | 34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明明想好的商标名字或者设计好的图形,亦或者是已经使用很久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到了申请注册商标时,却收到了驳回,真是有点遗憾。
 —— 近似商标—— 

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最郁闷的一件事就是遇到近似商标了。明明想好的商标名字或者设计好的图形,亦或者是已经使用很久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到了申请注册商标时,却收到了驳回,真是有点遗憾。因此,在注册商标之前,您应该首先参考这12种情况,来尽量躲开近似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HAWK译为“鹰”,WOLF译为“狼”)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7.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10.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12.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图:

近似商标被驳回的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